公司法定代表人需知的5个冷知识(四)
法定代表人≠背锅侠
新《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由公司承受”、“由公司承担”意味着实质上是由“老板”来承担,所以,新《公司法》下,法定代表人不再是第一责任人。
新《公司法》还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辞任,只须通知公司,而无须征得公司同意。今后,老板想“甩锅”就没那么容易了。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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