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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解读 | 关于注册资本那些事儿(五)


5.股份公司转有限公司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相较有限责任公司,没有Zui长“3+5”的出资期限优势,在3年过渡期结束前应当全额缴纳。股份有限公司可通过法定程序,依法申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调整出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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