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减征
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符合国际政策规定的,在销售时对其计算的应纳税额,直接给予减征。
提示:企业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满足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可以享受的。
这种简易计税以及优惠政策,都只是计算税金的方式不一样,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计入的会计科目使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而不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其他的会计核算步骤跟一般计税一样。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简易计税,是否享受优惠政策只是计算的税额不一致,会计核算就没有差异,税额都统一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或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如有)
贷:银行存款等
3.出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按照优惠后应交税额)
4.结转: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可能在借方)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1%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二、加计抵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从应纳税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的方法如下:
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
根据规定,对于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且符合规定的,由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按规定全额或部分予以退还。主要有全额退税、限额退税、超税负退税以及按比例退税四种方式,详见图。
四、先征后返
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