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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必知点(二)


个体户能免于检查吗?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4-15条:个体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需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未按时报告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不及时报送会有后果,比如餐馆查食品安全,工作室和民宿查消防,与企业一样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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