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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福利费”可以免个人所得税(一)

救济补助金


   救济金是一次性的针对某一个职工,非普惠性的救助。强调特定时间,特定人、特殊事项。


依据: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按照《国税发〔1998〕155号)的有关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因特殊情况或特殊情况,致使纳税人或其家人的生活出现困难,其工作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其领取的福利费或工会资金中拨付。


   因此,从员工领取的福利和工会资金中提取的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是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由福利、工会资金向全体员工发放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征福利费的范畴。救助金额上限:不设上限,但需要提供被救助对象的被救助原因,并能证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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