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关账前企业Zui应当注意的几个重点!(四)
往来清理
根据规定,股东向公司的借款在年底未及时归还的,应当视同分红并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若存在股东向公司借款的,Zui晚应于12月31日当天将借款归还公司,避免视同分红的涉税风险。
此外,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向供应商付款未取得发票、收取客户预付款未开具发票、员工借款等情况,均应当进行一一清理。支付货款未取得发票,首先应及时进行催票工作。若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同时又符合成本费用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年底前进行确认,并于次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关发票,则相关成本费用可以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收取客户预付款未开具发票的,应注意业务性质、合同条款约定等,检查是否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未进行申报缴纳的情况,避免出现增值税延迟纳税的风险。员工借款、备用金等同样应当于12月31日前进行归还,每年至少归零一次;若实际已经用于支付相关成本费用的,则应当及时取得发票并进行备用金冲销,做好备用金管理,避免相关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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