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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有哪些情形,应该如何缴税?

发布:2024-05-30 13:55,更新:2024-11-22 07:00

彩票中奖!被泼天的富贵砸中,一夜暴富!相信很多人都做过这样的美梦。虽然中奖概率极小,但美梦还是要做的,万一成真了呢。

不过,意外之喜很多情况下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因此购买彩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除去某些特殊情况,按规定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偶然所得应如何纳税?

1.购物发票中奖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应全额依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税务机关或其指定的有奖发票兑奖机构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如果有朋友仅购买了一注彩票,中奖10001元,那就符合“国税发[1994]127号”规定的“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的条件了,需要缴纳10001×20%=2000.2元的个人所得税,到手8000.80元的税后奖金。

2.福利、体彩中奖

福利彩票: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或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全额依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中奖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其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购物中奖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随机取得活动礼品:单位以外的个人在企业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以及企业年会、座谈会、庆典等各种活动中,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税率20%,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4.个人有奖储蓄中奖收入

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虽然这种中奖所得具有银行储蓄利息二次分配的特点,但对中奖个人而言,已不属于按照国家规定利率标准取得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各级银行部门在其向个人支付有奖储蓄中奖所得时按照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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