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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搞懂“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有啥区别
发布时间:2024-07-02

一、含义不同


(1)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税法上是有明确定义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得到的金额。


(3)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二、计算方式不同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实务中,应纳税所得额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计算方法。


1.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 间接计算法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2)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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