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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七大重要变化(三)

发布:2024-06-20 10:27,更新:2024-07-02 07:00

认缴出资额加速到期


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划重点:

尽管有5年出资期限的限制,但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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