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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注意事项

发布:2024-07-11 14:47,更新:2024-11-09 07:00
1出资人应当具备完全的处分权

股东对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权属明晰无瑕疵。以他人财产出资,以设定权利负担的资产出资,以职务发明(作品)出资等都会构成股东的出资瑕疵。
2出资物Zui优是所有权,不能是使用权虽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专利使用权也是作价入股的的,但为了避免后期产权不清等不必要的麻烦,专利所有权作为入股标的是zuijia方案。除此之外,正因为要做所有权变更,所以不能进行多个对象出资;还有为了享受技术入股的纳税优惠政策,这里也会涉及到所有权变更,后面会提到。
3进行必要的资产评估股东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如未经专业机构如实评估,往往出现出资财产的作价依据,作价公允性难以判别,存在潜在的出资作价价值和实际价值不符的风险,进而产生出资瑕疵。因此,知识产权出资不但要履行必要的评估、还要求真实评估。
4出资标的与公司业务具备关联性用于出资的技术要与主业有关联性,这是为了避免虚假入资。若没有知识产权或者无法申请下来知识产权的,也可以寻找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软著与专利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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