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309443863

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一定要做的4件事(四)

发布:2024-08-07 14:13,更新:2024-10-05 07:00

4.发票勾选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5年第59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联系方式

  • 地址: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瓜州路1228号兰石豪布斯卡总部一栋706-1室
  • 邮编:730050
  • 电话:17309443863
  • 联系人:苏经理
  • 手机:17309443863
  • 微信:17309443863
  • QQ:3184895405
  • Email:3184895405@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