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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必须通知债权人吗

发布:2024-08-16 13:58,更新:2024-11-08 07:00

(一)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未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可能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进而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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