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309443863

公司注销常见四大问题(四)

发布:2024-10-24 13:19,更新:2024-10-30 07:00

问题四:注销后,又收到应收账款怎么办?

答:分配给股东,参照上海市高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


联系方式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49号立达大厦4楼-A区001号(中天领航创业孵化(甘肃)有限公司办公楼)(JQ)
  • 邮编:730050
  • 电话:17309443863
  • 联系人:苏经理
  • 手机:17309443863
  • 微信:17309443863
  • QQ:3184895405
  • Email:3184895405@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