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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非正常户”

发布:2024-10-29 13:51,更新:2024-11-22 07:00

非正常户就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末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没有改正,经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检查,无下落,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1、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

2、如有欠税,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纳税人没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里然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然无法使履行纳税义务,可以认定为非正常户。

1、企业已经解散、破产或撤销等情况,由于各种原因不按程序

注销税务登记:

2、公司收到发票之后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但未去申报纳税;

3、公司缺乏纳税申报的意识。

1.税务机关暂停使用公司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蓮和发票;

2.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三个月以上,税务登记证无效;

3.对于没有欠税、没有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如超过两年,税务登记证被注销;

4.非正常户纳税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新的税务登记,限制发票供应;

5.如非正常户,登记了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抵扣进项税额;

6.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估被判定为D级;

7.对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曾任非正常户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纳税人,严格控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数量及Zui高开票限额。

如果企业想要解除非正常户,需要去有关部门报送所需材料,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补办纳税申报,之后才能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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