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309443863

个体户必须要开立对公账户吗?(三)

发布:2024-11-06 16:50,更新:2024-11-07 07:00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这就表明了,单位对公户支付给自然人账户,额度低于5万元属于小额,不做更多监管,但超过这个标准必须提供付款凭据,其实是出于银行资金监管需要,企业必须证明转款背后业务的真实性与合理性,银行才会转款,实务中当然各地银行监管力度不同,但也必须按照政策施行。


联系方式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49号立达大厦4楼-A区001号(中天领航创业孵化(甘肃)有限公司办公楼)(JQ)
  • 邮编:730050
  • 电话:17309443863
  • 联系人:苏经理
  • 手机:17309443863
  • 微信:17309443863
  • QQ:3184895405
  • Email:3184895405@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