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股东如何向公司缴足认缴出资额?
更新时间:2024-11-14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7309443863
联系手机: 17309443863
联系人:苏经理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将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将商标权过户到公司名下等。
其次,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注册前,发起人应当缴足所认购的股款。
您好!我们是兰州卓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财税服务,若您在工商注册、记账报税、资质办理等方面需要专业的指导和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财税服务,并为您的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与帮助。
联系方式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49号立达大厦4楼-A区001号(中天领航创业孵化(甘肃)有限公司办公楼)(JQ)
- 邮编:730050
- 电话:17309443863
- 联系人:苏经理
- 手机:17309443863
- 微信:17309443863
- QQ:3184895405
- Email:3184895405@qq.com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