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自愿转换条件
更新时间:2024-11-10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7309443863
联系手机: 17309443863
联系人:苏经理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49号立达大厦4楼-A区001号(中天领航创业孵化(甘肃)有限公司办公楼)(JQ)
- 邮编:730050
- 电话:17309443863
- 联系人:苏经理
- 手机:17309443863
- 微信:17309443863
- QQ:3184895405
- Email:3184895405@qq.com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