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更新时间:2025-02-02 07: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7309443863
联系手机: 17309443863
联系人:苏经理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问题1】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支出情况。
【问题2】纳税人如何知道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自付金额?
答:国家医疗保障局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参加基本医保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金额。
【问题3】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49号立达大厦4楼-A区001号(中天领航创业孵化(甘肃)有限公司办公楼)(JQ)
- 邮编:730050
- 电话:17309443863
- 联系人:苏经理
- 手机:17309443863
- 微信:17309443863
- Email:3184895405@qq.com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