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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股权转让8大变化!(三)

发布:2024-08-13 15:44,更新:2024-10-19 07:00

变化三:(新增)股份公司可设置转让受限股

新 增 条 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下列与普通股权利不同的类别股:

优先或者劣后分配利润或者剩余财产的股份每一股的表决权数多于或者少于普通股的股份;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类别股。

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不得发行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类别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除外。

公司发行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类别股的,对于监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选任,类别股与普通股每一股的表决权数相同。

第一百四十五条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事项:

类别股分配利润或者剩余财产的顺序;

类别股的表决权数,

类别股的转让限制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措施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受限的股份,其转让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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