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309443863

个税汇算常见的退税情形(四)

发布:2024-08-27 14:11,更新:2024-11-21 07:00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举例】:小张2023年度无任职受雇单位,为A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咨询服务,每月取得劳务报酬2万元,A公司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8400元。小张2023年度自行缴付“三险一金”12000元,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18000元,以上扣除年度中间均未享受。


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

20000×(1-20%)×20%×12=38400元

汇算税额:

[20000×12×(1-20%)-60000-12000-18000]×10%-2520=7680元

退税:38400-7680=30720元


联系方式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49号立达大厦4楼-A区001号(中天领航创业孵化(甘肃)有限公司办公楼)(JQ)
  • 邮编:730050
  • 电话:17309443863
  • 联系人:苏经理
  • 手机:17309443863
  • 微信:17309443863
  • QQ:3184895405
  • Email:3184895405@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