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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2024-10-23 13:58,更新:2024-10-24 07:00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zongju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zongju公告2023年第12号)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zongju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zongju公告2023年第6号)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zongju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zongju公告2022年第13号)

总结:

现行优惠政策为,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曾经有分段的不同优惠,现在统一了,不再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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