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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消灭的具体情形(4)

发布:2024-05-21 13:14,更新:2024-06-24 07:00

4.免除


(1)免除的要件。


①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应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②免除人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③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2)免除的效力。


①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②免除债务,债权的从权利如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也随之消灭。


③债权人免除连带债务人之一的债务的,其余连带债务人在扣除该连带债务人应分担的份额后,仍应就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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