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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发布:2024-05-21 13:19,更新:2024-11-23 07:00

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1.单项资产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2.资产组减值
资产组减值损失金额应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提示】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成本-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累计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出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总结】属于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范围内的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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